離婚訴訟可能會花錢
離婚訴訟可能會花多少錢
離婚絕不只是解除夫妻雙方的婚姻關系,還包括處理婚生子女的撫養權、撫養費,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等人身和財產糾紛。離婚不像分手那么簡單。
1、協議離婚只需要花18元就完事
協議離婚的手續費很低,一張離婚證只要9塊錢。
但是領取離婚證后,婚姻關系是解除了,但糾紛不一定到此結束。
法院每年都會受理大量的合同糾紛或者離婚后的財產糾紛案件。夫妻雙方在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時,草率填寫離婚協議,對孩子的撫養權和財產約定不明確,或與事實情況不符,或不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導致協議離婚后還要起訴至法院解決后續矛盾。一旦進入訴訟程序,成本就不再只有幾塊錢了。
法官提醒:協議離婚雖程序簡易,但不可態度隨意。離婚協議也是一種契約、合同,除非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否則對雙方都是有法律約束力的,不得隨意反悔解約。
2、離婚訴訟可能會花多少錢
一是案件受理費。老百姓一般都知道到法院打官司要繳納訴訟費,這里的訴訟費一般是指立案時由原告預交的案件受理費。根據新規定,離婚案件的收費標準是每件50-300元,但超過20萬元的部分加收0.5%。離婚案件標的額=存款總額+房產總價(建筑面積*單價,市區房產單價按1.2萬元計算,郊區房產按0.8萬元計算)+股票或債券價值+車輛市價等。以此為計算標準,如離婚時分割一套市區100平方米的房產、一輛20萬元的轎車、20萬元的存款、20萬元的債務,應當繳納案件受理費8240元。
二是保全費。這是指當事人一方(一般是原告),為防止對方在訴訟期間將財產轉移導致判決后難以執行,向法院申請將對方名下的財產采取查封或凍結措施,依法應當繳納的保全申請費。
離婚案件中,當事人對主張分割的財產一般會申請法院調查和保全。如保全標的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保全費為“金額x1%+20”;超過10萬元的,為“金額x 0.5%+520”,多不超過5000元。一般情況下,如申請保全一套在市區75平方米以上的房產,就要繳納5000元保全費。
三是執行費。這是指如果判決或調解生效后,負有義務的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被執行人需要繳納執行的費用。如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50元至500元,比如執行對孩子的探視權。
執行金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執行金額x1.5%-100元;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執行金額x1%+2400元;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執行金額x0.5%+27400元;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執行金額x0.1%+67400元。
如被告無法送達,原告還需向報社支付600元公告費;如當事人對分割的財產價值無法達成一致意見,需要評估或鑒定的,須向鑒定機構支付鑒定費等。當事人如委托律師代理,還要支付幾千元甚至上萬元的律師費。除繳納上述訴訟費用外,當事人在離婚訴訟中可能還會遭受隱性的經濟損失。比如,當事人的房產或股票賬戶被保全后將無法正常交易,就可能會損失市場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