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道路照明交通標志牌
圓柱形道路交通標志牌桿,是指圓柱形的道路交通標志牌桿。其道路交通標志牌桿主要可以起到指路導向,提供道路信息,指揮控制交通,為交通管理部門提供執法依據的作用。同時,也是用以管理交通、指示行車方向以保證道路暢通與行車安全的設施。
圓柱形道路交通標志牌桿:
(框架式,圓錐式,八角型,不等邊八角型,圓柱型等)
桿高:3000mm-9000mm
臂長:1000mm~8000mm
主桿:壁厚5mm~12mm
橫桿:壁厚4mm~8mm
桿體熱鍍鋅,20年不生銹(表面或噴塑,顏色可選)
設置要求:
1、交通標志的設置應綜合考慮、布局合理、防止出現信息不足或過載的現象。信息應連接,重要的信息宜重復顯示。
2、交通標志一般情況下應設置在道路行進方向右側或車行道上方;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設置在左側,或左右來兩側同時設置。
3、為保證視認性,同一地點需要設置兩個以上標志時,可安裝在一個支撐結構(支撐)上,但多不應超過四個;分開設置的標志,應滿足禁令、指示和警告標志的設置空間。
4、原則上要避免不同種類的標志并設。解除限制速度標志、解除禁止超車標志、路口優先通行標志、會車先行標志、停車讓行標志、減速讓行標志應單獨設置;如條件受限制無法單獨設置時,一個支撐結構(支撐)上多不應超過兩種標志。標志板在一個支撐結構(支撐)并設時,應按禁令、指示、警告的順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排列。
5、警告標志不宜多設。同一地點需要設置兩個以上警告標志時,原則上只設置其中需要的一個。(警告標志:警告車輛,行人注意道路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