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智能化系統設計專項資質標準
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
一級資質標準:
1、企業資產
凈資產1億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建筑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2人,其中機電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9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機電工程相關高級職稱;機電工程相關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60人,且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5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150人。
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單項合同額2000萬元以上的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工程2項,工程質量合格。
二級資質標準:
1、企業資產
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建筑工程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2人,其中機電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3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機電工程相關高級職稱或機電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機電工程相關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30人,且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3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75人。
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單項合同額1000萬元以上的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工程2項,工程質量合格。
三級資質標準:
1、企業資產
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建筑工程注冊建造師不少于5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機電工程相關中級以上職稱或機電工程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機電工程相關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且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承包工程范圍:
一級企業:可承擔各類機電工程的施工。
二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下的機電工程的施工。
三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合同額1500萬元以下的機電工程的施工。
注:1.機電工程是指未列入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電力、礦山、冶金、石油化工、通信工程的機械、電子、輕工、紡織、航天航空、船舶、兵器等其他工業工程的機電安裝工程。
2.機電工程相關職稱包括暖通、給排水、電氣、機械設備、焊接、自動化控制等職稱。
備注:自2016年11月1日起,除低等級資質外,取消關于注冊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的指標考核。(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建市[2016]226號)”
備注: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取消建筑業企業低等級資質標準現場管理人員指標考核的通知》(建辦市[2018]53號)要求,取消建筑業企業低等級資質標準中關于持有崗位證書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標考核。
(一)建筑智能化系統設計專項資質設甲、乙兩個級別。
(二)持有建筑智能化系統設計專項資質的企業,可從事各類土木建筑工程及其配套設施的智能化項目的咨詢、設計。其中包括:1、綜合布線及計算機網絡系統工程; 2、設備監控系統工程;3、安全防范系統工程;4、通信系統工程;5、燈光、音響、廣播會議系統工程;6、智能卡系統工程;7、車庫管理系統工程;8、物業綜合信息管理系統工程;9、衛星及共用電視系統工程;10、信息顯示發布系統工程;11、智能化系統機房工程;12、智能化系統集成工程;13、舞臺設施系統工程。
二、標 準
(一)甲級
1、資質和信譽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社會信譽良好,注冊資本不少于300萬人民幣。
(3)企業承擔過不少于2項大型建筑智能化系統設計項目的專項設計,或中型項目不少于3項。
2、技術條件
(1)配備齊全、合理,主要技術人員和數量符合所申請專項資質標準中“主要技術人員配備表”的規定。
(2)企業的主要技術負責人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8年以上從事建筑智能化系統設計項目的設計經歷,并主持完成過不少于2項大型建筑智能化系統項目的設計,具備注冊執業資格或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3)主要技術人員中,非注冊人員應完成過不少于2項中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統項目的設計,并具備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裝備及固定的工作場所。
(2)具有完善的資質管理體系、運行良好,具備技術、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二)乙級
1、資質和信譽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社會信譽良好,注冊資本不少于100萬元人民幣。
2、技術條件
(1)配備齊全、合理,主要技術人員和數量符合所申請專項資質標準中“主要技術人員配備表”的規定。
(2)企業的主要技術負責人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5年以上從事建筑智能化系統設計項目的設計經歷,并主持完成過不少于1項中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統設計項目的設計,具備注冊執業資格或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3)主要技術人員中,非注冊人員應完成過不少于2項小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統設計項目的設計,并具備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裝備及固定的工作場所。
(2)具有較完善的資質管理體系、運行良好,具備技術、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三、承擔業務范圍
(一)甲級
承擔建筑智能化系統專項設計的類型和規模不受限制。
(二)乙級
可承擔中型以下規模的建筑智能化系統專項設計。
四、附 則
本標準由建設部負責解釋。
附件1:建筑智能化系統專項設計主要技術人員配備表
附件2:建筑智能化系統專項設計項目規模劃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