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個人傳記出版情況
傳記,文體名。亦單稱傳。是一種常見的文學形式。主要記述人物的生平事跡,根據各種書面的、口述的回憶、調查等相關材料,加以選擇性的編排、描寫與說明而成。傳記和歷史關系密切,某些寫作年代久遠的傳記常被人們當史料看待。一般由他人記述,亦有自述生平者,稱"自傳"。傳記大體分兩大類:一類是以記述翔實史事為主的史傳或一般紀傳文字;另一類屬文學范圍,傳記作者在記述傳主事跡過程中,可能會滲透自己的某些情感、想象或者推斷,但和小說不同,傳記一般不虛構,紀實性是傳記的基本要求。
很多人有用文字記錄生活點滴的好習慣,自述生平,或由他人記述,把人物事跡記錄在冊,編撰成書,是回憶是紀念也是流傳的好方式。
傳記類別有:一般的傳記、自傳、評傳、人物小傳、人物特寫、回憶錄、年譜、小說化的傳記等。
自傳體傳記。這是某一個人物自己寫的記載自己的生活經歷的文章。記載自己前半生或大半生的生活經歷的一般稱為自傳,如《馬克·吐溫自傳》,愛新覺羅·溥儀的《我的前半生》等。有些是以記載自己生活中的某些片斷或某一方面的經歷為主,這一般稱為自述,如《彭德懷自述》。
回憶體傳記。這類傳記的作者往往是被立傳者的親屬、朋友、同事或部屬,他們主要是通過自己的回憶記載被立傳者的生平與事跡。
采訪體傳記。這類傳記的撰寫人,一般與被立傳者原來并無交往,或者是與被立傳者相隔幾代的后人,他們主要靠采訪被立傳者的親友,搜集被立傳者的各類資料,然后經過作者取舍、創造,形成傳記。如羅曼·羅蘭的《名人傳》、魏巍的《鄧中夏傳》等。
自傳體傳記和采訪體傳記融匯在一起的傳記。如聞名于世的瑞典電影明星英格麗·褒曼和美國作家阿倫·吉伯斯合作寫成的《英格麗·褒曼傳》。
在傳統的散文體傳記外,還有一些特殊體例的傳記。比如80后詩人、學者風來滿袖所著的《被隱喻的四月——徐志摩詩傳》就是我國中國文學史上第一部詩體傳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