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轉出口產地證
我們在柬埔寨買了一批貨準備出口哥倫比亞,貨已經發到我們香港的倉庫,預備從香港出口,我想請教下,產地證是不是得從香港出呢?
是的,你這個情況可以做香港轉口產地證,我司可代理該證書,只需要提供下述資料:
填寫轉口證書格式
運輸提單一份
發票箱單一份
什么是轉口證?
簡單來講就是第三國轉口,對于長期從事外貿的朋友來講,應該明白,在中國轉型之前,一般外貿出口由政府專門的外貿公司負責出口,很多商品受到限制以及配額。香港作為一個自由貿易城市,有著無可比擬的優勢,比如:涂料,液體,電池等物品,從香港都是可以安排起飛的。但國內就很少能做的。所以這個時候就可以做香港轉口產地證。
第三國轉口的適用條件
第三國轉口方式必須是在出口商與進口商充分溝通達成一致意見下才可適用,絕對不可能存在其中一方隱瞞另一方而獨自使用第三國轉口方式的情況。
對于出口商而言,必須在產品的包裝方面著手準備轉口貨物,因此,產品的外包裝只能采用中性包裝或注明第三國產地。因為進口商在進口時申報的產品輸出國為出具文件的第三國。
對于進口商而言,他必須明知申報進口時清關文件是來自于轉口國或相鄰國家和地區,但實際貨品出產地是中國,如果以信用證方式結算,在信用證須注明第三方文件可接受的文字表述。
因此,在實際操作中,既有進口商主動要求出口商提供第三國原產地證供其清關的情況,也有進口商向出口商主動說明利用第三國文件清關的情況,或進、出口雙方均被配額或反傾銷稅兩大攔路虎阻礙了貿易進程,而不得不求助于第三國原產地的情況。
當然,這種轉口物流方式并不是一種主流的物流方式,只有出口受限產品中的一部分選擇這種出口方式,在如何應對國外的反規避調查方面,出口商也好、進口商也好,選擇一個合適的中轉國或中轉地區,選擇第三國生產商申報的出口文件,同時,考核第三國出口文件的真實性和完備性,都是有效規避風險的必要做法?!?br>
比較適合做轉口的國家和地區有香港,澳門,新加坡等。除了這幾個國家或地區的原產地證,另外如:東南亞的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菲律賓等國家的第三國原產地證書都比較經常使用來做轉口文件。應該選擇合適的轉口港,配套相應國家和地區的原產地證書,從物流流程到出口文件的配套進行整合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