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臺區企事業單位高層供水設備百力普二次供水水質檢測
各區(縣)衛生局,市衛生監督所、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及其他有關單位:為保障本市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加強生活飲用水水質監測管理,進一步明確各類供水設施的水質采樣點位置、檢驗項目及監測頻率等,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水質檢驗工作供水責任單位應定期檢驗水質并登記檢驗結果,做好水質檔案管理工作。具備條件的,可以建立水質檢驗實驗室,配備必要的人員和設備,自行檢驗水質;不具備條件的供水單位,可以委托本市具有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合法資質的單位(以下簡稱具有檢驗資質的單位)進行檢驗。辦理衛生行政許可所需的水質檢驗工作,應當由具有檢驗資質的第三方承擔。水質檢驗單位承擔水質檢驗應當按照《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gb/t5750.1-5750.13)規定的有關檢測方法進行檢測,并對樣品采集和水質檢驗結果的真實性負責。因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抽檢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需要進行的水質檢驗工作由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