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的關鍵點
聊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的關鍵點是什么
關鍵點:
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必須“三表一致”。即企業年度所得稅納稅申報表(a104000期間費用明細表)、企業財務報表、研發投入專項審計報告中的企業研發費用數據要求一致。
解讀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注冊登記,向認定機構提出認定申請。申請時需提交材料同時包扣:“6.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7.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8. 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認定機構在審核材料時,這幾項材料要一致并且真實,且研發輔助賬或專賬規范合理,在年度審計報告、匯算清繳報告中進行披露,所披露數據保持一致。近年來有很多由于三張表不一致導致審核不通過,甚至法定代表人被約談。
關鍵點:
企業核心高新技術產品(服務),須提供對應的合同、發票、知識產權證明。
解讀: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申請認定企業必須符合的條件之一就是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為了防止弄虛作假,這一塊要有相應的證明材料。注意提供高新產品名稱、合同發票規范,檢測報告與產品說明要體現所定的高新技術產品; 高新技術產品(ps表)論述跟技術領域的相關性貼切,產品的核心技術、關鍵指標、競爭優勢以及知識產權支撐突出,提升高新技術產品價值; 高新產品的佐證資料,除合同、發票建議提供第三方的產品認定、檢測報告等來佐證
關鍵點:
對企業提交的申報材料整體的邏輯性要求越來越嚴格:專家評審、國家備案過程中,重點考核提交資料中是否體現“研發項目-科技成果-高新技術產品-知識產權-技術領域“之間的相關性
解讀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研發費用達到一定比例是必備的認定條件之一,具體是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加強從“研發項目-科技成果-高新技術產品-知識產權-技術領域“相關性審查,主要體現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注意提供項目鑒定、科技計劃政府立項、產學研合作、相關知識產權申請等材料,同時注意研發費用結構合理性,以及研發輔助賬或專賬規范合理,在年度審計報告、匯算清繳報告中進行披露,所披露數據保持一致。
關鍵點:
企業申報高企當年申請或轉讓的專利、知識產權不予計分,知識產權獲得要有延續性,如企業所有知識產權獲證的時間都是同一時間段,會被質疑為臨時包裝,不被認可或分數極低。
解讀:
認定辦法中規定認定條件之一: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知識產權是高企申報的重要條件,同時也是認定評審的主要得分項。在審核中,知識產權數量和質量必須雙達標,ⅱ類知識產權數量至少5件以上、ⅰ類知識產權至少1件以上;知識產權無論是自主研發的還是轉讓、授讓的,知識產權方面的工作需要本年度全面完成的。在提交的材料上注意:知識產權相關材料如知識產權證書及反映技術水平的證明材料、參與制定標準情況等、科研項目立項證明像已驗收或結題項目需附驗收或結題報告等、科技成果轉化的總體情況以及轉化形式、應用成效的逐項說明、研究開發組織管理的總體情況以及指標符合情況的具體說明等相關材料。
案例分析:
b企業對照高新技術認定條件,認為本企業符合,在提交申請材料時除了對照檢查所有需要提交的材料的完整性,還需要檢查這些材料的邏輯相符性,三表是否一致,研發費用結構是否合理,明細輔助專賬與經過審計的所得稅匯算費用明晰表是否邏輯相符。高新產品收入上,注意提供高新產品名稱、合同、發票、以及體現所定的高新技術產品的檢測報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