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甲油進口清關流程及所需文件分享
進口化妝品收貨人在辦理申報前應提前進行進口化妝品收貨人備案,進口化妝品除了按照海關總署相關規定申報外,進口化妝品還應滿足以下條件:
1.國家實施衛生許可的進口化妝品,應當國家批準的進口化妝品衛生許可批件。
2.國家實施備案的化妝品,應當獲得相關備案憑證
tips:上述兩個資料在申報時可免于提交原件,海關可以對進口化妝品衛生許可批件及備案憑證電子數據進行系統自動比對驗核。
3.國家沒有實施衛生許可或者備案的化妝品,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相關資質的機構出具的可能存在安全性風險物質的有關安全性評估資料。
(2)生產國家或者地區允許生產、 銷售的證明文件,或者原產地證明。
4.銷售包裝化妝品成品除項外,還應當提交中文標簽樣張和外文標簽及翻譯件。
5.非銷售包裝的化妝品成品,還應當提供包括產品的名稱、數/重量、規格、產地、生產批號和限期使用日期(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加施包裝的目的地名稱、加施包裝的工廠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6.中文標簽的要求
企業制作進口化妝品中文標簽時,中文標簽應符合《消費品使用說明化妝品通用標簽》及《進出口化妝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等標準法規的規定。
化妝品中文標簽應涵蓋化妝品的名稱、成分表、凈含量、日期標示、批準文號、原產國(地區)、代理商或經銷商信息等基本信息。
化妝品的成分須在《已使用化妝品原料名稱目錄》中。如有批件或備案憑證,其品名、成分及使用方法等,還須與許可批件或備案憑證中的內容一致。
檢驗檢疫
(一)經檢驗檢疫合格:
由海關出具《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方可銷售、使用。
(二)經檢驗檢疫不合格:
由海關出具不合格證明。涉及安全、健康、環境保護項目不合格的,海關責令當事人銷毀,或者出具退貨處理通知單,由進口商辦理退運手續。其它項目不合格的,可以在海關監督下進行技術處理,經重新檢驗檢疫合格后,方可銷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