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利得稅表報稅時間
香港公司利得稅表報稅時間:
新成立的香港公司首次報稅時間為:自成立日的18個月內,可任意選取時間;收到利得稅表后,必須在3個月內完成報稅事宜。
做了首次報稅后,以后的報稅時間以首次做賬時間起,隨后的12個月后。收到利得稅表后,一個月內需完成報稅工作。
注意:有時,由于各種原因,導致香港公司在報稅期內沒有收到香港稅務局發來的利得稅表,這并不意味著香港公司不用做賬報稅。在這種情況下,香港公司應該在報稅期限內,自覺完成報稅工作,若逾期報稅或不報稅,香港公司將面臨著較大的懲罰,輕則罰款,重則股東董事被列入黑名單,被凍結銀行賬戶,或賬戶資金被繳入港府府庫,被香港法院起訴或判刑。
會計年度分為:3月31日,12月31日以及其他會計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