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貿易進口報關關稅情況
我國關稅一般大體分為三部分:
一、法定稅率
根據新的《關稅條例》規定,我國進口關稅的法定稅率包括最惠國稅率、協定稅率、特惠稅率和普通稅率。
1、最惠國稅率
最惠國稅率適用原產于與我國共同適用最惠國待遇條款的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或地區的進口貨物;或原產于與我國簽定有相互給予最惠國待遇條款的雙邊貿易協定的過家或地區的進口貨物;以及原產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進口貨物。
2、協定稅率
協定稅率適用原產于與我國訂有含關稅優惠條款的區域性貿易協定的有關締約方的進口貨物。協定稅率。
3、特惠稅率
特惠稅率適用原產于與我國簽定有特殊優惠關稅協定的國家或地區的進口貨物。2013年之前,我國對原產于孟加拉國的18個稅目的進口商品實行曼谷協定特稅率。
4、普通稅率
普通稅率適用原產于上述國家或地區以外的過家和地區的進口貨物;或者原產地不明的國家或者地區的進口貨物。
二、暫定稅率
根據新的《關稅條例》規定,對特定進出口貨物,可以實行暫定稅率。實施暫定稅率的貨物、稅率、期限,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海*總署公布。
暫定稅率的商品可分為兩類:一類無技術規格,海*在征稅時只需審核品名和稅號無誤后,即可執行;另一類附有技術規格,海*在征稅時,除審核品名和稅號外,還需對進口貨物的技術規格進行專頁認定后才能適用。公開暫定稅率的貨品可直接在進口地海*審核征稅。”
三、配額稅率
關稅配額制度是國寄通行的慣例,這是一種在一定數量內進口實行低關稅,超過規定數量就實行高關稅的辦法。日本采取一次關稅和二次關稅就是依據不同數量規定實施不同稅率的關稅配額制度。配額是一種數量限制措施,超過限額數量后不能進口。而關稅配額就有靈活性,對于必要的數量實行低關稅;對于超過一定數量的進口則實行高關稅,雖然這樣關稅高了,但還是允許進口,體現了關稅杠桿的調節作用。這種辦法許多國家都采用,關貿總協定和其后的世界貿易組織也沒有對其限制。在亞太經濟合作組織的討論中,也是把關稅配額作為關稅手段加以保留的。這種措施既可以控制總量,也比較公開透明。
根據新的《關稅條例》規定,對特定進出口貨物,可以實行關稅配額管理。實施關稅配額管理的貨物、稅率、期限,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海*總署公布。如2002年我國對小麥、玉米、豆油、羊毛等十種農產品和尿素等三種化肥實行了進口關稅配額稅率。
進出口清關交給專頁的人去做,是一件很簡單的事。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產品關稅的知識問題,歡迎您致電青島巨暉,巨暉人提供給您專頁的業務咨詢。期待您的來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