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濟南 軟件類行業 在高企認定中的要點分析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
1、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2、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3、對企業主要產品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4、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一、高新技術企業辦理流程如下:
1、向認定機構提出認定申請;
2、申請通過以后,企業要向地方科技局提交相關申請的書面材料;
3、認定機構收到企業申請材料后,組織不少于五名專家進行評審;
4、對申請企業申報材料進行綜合審查,確定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名單;
5、經認定報備的企業名單,經過公示10個工作日。無異議的,予以備案,認定時間以公示時間為準,核發證書編號;
6、由認定機構向企業頒發統一印制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二、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包括: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相關注冊登記證件;
3、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科技成果轉化、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等相關材料;
4、企業高新技術產品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相關資質證書、 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相關材料;
5、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
6、經具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或者稅務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7、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
8、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