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職稱評審之專利詳解
專 利 在 工 程 師 職 稱 評 審 中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 而 且 申 報 人 選 擇 了 評 職 稱 專 利 加 分 的 方 式 , 這 樣 是 可 以 在 職 稱 評 審 中 占 優 勢 的 , 比 其 他 人 更 有 機 會 爭 取 到 職 稱 晉 升 名 額 。
申 請 專 利 對 職 稱 評 審 有 何 作 用 ?
發 明 人 申 請 獲 得 專 利 權 可 以 保 護 個 人 財 產 和 知 識 產 權 , 專 利 可 以 申 請 科 技 進 步 獎 或 者 科 研 成 果 , 能 詮 釋 部 分 個 人 和 社 會 價 值 。
在 職 稱 評 審 中 , 有 專 利 可 以 加 分 。 高 級 職 稱 評 審 申 請 以 實 用 新 型 專 利 和 發 明 專 利 為 例 , 其 中 發 明 專 利 的 職 稱 加 分 更 高 一 些 。 在 職 稱 評 定 中 很 具 有 優 勢 , 所 以 晉 升 高 級 職 稱 , 參 評 人 會 想 盡 辦 法 準 備 職 稱 專 利 的 。
評 完 職 稱 后 , 申 請 的 專 利 該 怎 么 處 理 ?
專 利 作 為 一 種 無 形 資 產 , 不 僅 可 以 用 來 評 職 稱 , 還 可 以 通 過 轉 讓 專 利 、 技 術 入 股 等 方 式 獲 得 相 應 的 經 濟 利 益 。 所 以 也 不 用 擔 心 說 會 造 成 資 源 浪 費 的 問 題 。
不 同 類 專 利 有 效 期 不 同
專 利 分 為 發 明 專 利 、 實 用 新 型 專 利 和 外 觀 專 利 。 發 明 專 利 的 保 護 期 是 2 0 年 , 實 用 新 型 專 利 和 外 觀 專 利 的 保 護 期 是 十 年 。
所 以 , 從保 護 期 來 說 這 個 有 效 期 的 話 , 有 十 年 的 , 也 有 二 十 年 的 。
專 利 需 繳 年 費 , 不 交 費 會 失 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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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 利 每 年 都 是 需 要 續 交 年 費 的 , 如 果 說 年 費 不 交 , 那 就 會 失 效 。 一 旦 失 效 , 就 可 以 判 定 您 的 專 利 不 在 保 護 期 內 了 , 也 同 樣 無 法 用 于 職 稱 評 審 。
工 作 期 間 的 專 利 才 可 以 用 來 評 審 !
職 稱 是 專 業 技 術 , 專 業 技 術 考 驗 的 是 您 畢 業 后 , 工 作 期 間 的 專 業 技 術 水 平 和 能 力 , 所 以 , 必 須 是 工 作 以 后 獲 得 的 專 利 才 可 以 用 于 職 稱 評 審 。
專 利 在 職 稱 評 審 中 只 可 以 用 一 次 -
一 個 專 利 在 職 稱 評 審 中 只 能 使 用 一 次 , 不 可 中 級 使 用 一 次 , 高 級 再 使 用 一 次 ! 舉 個 簡 單 的 例 子 , 中 級 職 稱 您 提 供 了 專 利 , 那 么 您 辦 理 高 級 職 稱 的 時 候 , 高 級 職 稱 的 要 求 就 是 中 級 職 稱 獲 取 后 , 再 次 獲 得 的 專 利 。
職 稱 評 審 注 意 事 項 專 利 版
( 1 ) 一 定 要 注 意 專 利 是 你 自 己 的 還 是 轉 讓 的 。 專 利 轉 讓 只 是 變 更 相 關 權 益 , 并 不 會 更 改 證 書 上 名 字 。 如 果 當 做 職 稱 材 料 上 傳 , 評 委 會 并 不 能 清 楚 的 知 道 是 不 是 你 自 己 的 專 利 。 因 此 我 們 一 般 建 議 還 是 自 己 去 申 請 個 專 利 , 轉 讓 來 的 專 利 不 建 議 使 用 。
( 2 ) 專 利 名 稱 很 重 要 。 所 提 供 的 專 利 是 與 自 己 申 報 職 稱 專 業 相 同 或 相 近 似 的 , 也 就 是 一 致 性 。 隨 便 拿 一 個 專 利 來 , 可 能 通 過 率 就 不 是 特 別 高 了 。
( 3 ) 專 利 申 請 請 提 前 。 目 前 的 發 明 專 利 授 權 率 較 低 , 周 期 也 長 , 相 對 于 發 明 專 利 , 實 用 新 型 專 利 授 權 一 般 不 需 要 一 年 , 授 權 率 也 相 對 更 高 。 但 專 利 申 請 是 一 個 漫 長 的 過 程 , 至 少 要 提 前 一 年 的 時 間 準 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