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管道安裝許可證人員要求
一、 人員
1. 質量保證體系人員安裝單位應當任命質量保證工程師和相關的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1)質量保證工程師,具有工程師職稱和相關專業工作經歷;
(2)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具有助理工程師職稱,并且滿足相應專項條件的規定。
2. 技術人員
壓力管道安裝技術人員應當符合規則中通用技術人員的要求。職稱與學歷和技術工作年限比照見表1
表1職稱與學歷和技術工作年限比照表
工程技術職稱
學歷與技術工作年限
博士畢業生
碩士畢業生
大學本科畢業生
大(中)專畢業生
高級工程師
工作6年以上
工作10年以上
工作13年以上
工作15年以上
工程師
工作1年以上
工作4年以上
工作7年以上
工作9年以上
助理工程師
—
工作1年以上
工作2年以上
工作3年以上
3. 焊工
壓力管道安裝單位的持證焊工數量和持證項目應當滿足專項條件的要求,相應的持證焊工應當與壓力管道安裝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壓力管道現場施工的每個焊接班組的焊接組長應當與壓力管道安裝單位建立勞動關系。
4 . 無損檢測人員
配備與許可級別相適應的持有特種設備無損檢測人員資格證的無損檢測人員,檢測人員的項目和級別應該滿足許可級別專項條件的要求。無損檢測外委時,無損檢測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應當具有射線檢測或者超聲檢測ⅱ級以上資格。
5 . 其他人員
(1)配備與許可級別相適應的理化檢驗人員不少于2人;
(2)配備與許可級別相適應的壓力管道安裝工程檢驗和工序檢驗(如原材料檢驗、預制檢驗、現場機械加工檢驗、焊接檢驗、工程結構檢驗、壓力試驗等)需要的檢驗與試驗人員;
(3)其他人員數量應當能滿足許可級別專項條件的要求。
評審要求解讀
一、技術人員
1、技術人員具有理工類專業教育背景,取得相關專業技術職稱并具有相關工作經驗。
2、人員有職稱要求的,如果人員無相應職稱,則需要具有相應的學歷和技術工作年限,學歷為理工類專業。
二、質量保證工程師和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
應壓力管道許可項目安裝過程的需要,設置并且任命質量保證工程師及工藝、材料、焊接、熱處理(gc1、gc2、gcd)、無損檢測、檢驗與試驗、理化檢驗、設備管理、管道防腐(gc1、gc2)、管道防腐補口(gb1、gb2)、清管掃線(gb1、gb2)等過程的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質量保證工程師不能兼任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最多只能兼任兩個不相關的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材料與理化質控系統責任人、焊接與無損檢測質控系統責任人不得相互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