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景區指路牌水源保護標志牌加工廠
水源保護區是國家對某些特別重要的水體加以特殊保護而劃定的區域。1984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12條規定,縣級以上的人民政府可以將下述水體劃為水源保護區:生活飲用水水源地、風景名勝區水體、重要漁業水體和其他有特殊經濟文化價值的水體。
國家對某些特別重要的水體加以特殊保護而劃定的區域。1984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12條規定,縣級以上的人民政府可以將下述水體劃為水源保護區:生活飲用水水源地、風景名勝區水體、重要漁業水體和其他有特殊經濟文化價值的水體。對水源保護區要實行特別的管理措施,以使保護區內的水質符合規定用途的水質標準。水對于人類來說是重要的,所以,保護水源,人人有責!
規劃原則
1、 符合流域水功能區劃和規劃要求,且同區劃和規劃保持一致;
2、 符合綜合開發利用與保護并重原則;
3、 符合未來國民經濟發展需求的原則;
4、 重點水源保護區優先保護原則;
5、 在確保飲用水水源水質的前提下,劃定的水源保護區范圍應盡可能小。[1]
2保護區區劃